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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Shenzhen Health Management Association简称SZHMA),是由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保健办、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龙岗区人民医院、深圳武警医院、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等18家单位共同申请,于2015年4月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社团。系由从事健康管理、健康服务和健康产业的医疗健康机构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是以健康管理为己任,以规范、自律、管理、协调、引领、服务为宗旨。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对社会组织的各项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主要职能:
(一)专业代表: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行业规划、政策和行政法规提供数据支持和相关依据;代表会员参加与本专业利益相关的听证会;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本专业的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专业自律:贯彻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并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规范专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引领学术进步,促进行业发展。
(三)专业管理:经过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规范专业从业行为。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依法对健康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和评定。
2、督促健康管理规范的实施,完善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3、开展专业调研,为政府提供本行业的有关数据信息。
4、制定规范的健康管理相关标准,包括重大疾病患病风险评估体系、健康检测、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危险因素干预方案等。
5、定期组织健康管理工作会议,开展国内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6、对健康相关产业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专业评估。
(四)专业协调:建立协会内外部沟通机制。加强协会内部的沟通与协调,密切会员之间的联系,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加强协会与外部的沟通与合作,协调本专业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协会组织的关系,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促进健康管理专业协调发展。
(五)专业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专业技术、品牌推介等方面的服务。包括:组织专业内的评比活动、业务咨询与专业培训、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品牌的宣传与展示等,提高本专业协会会员的社会影响力。
(六)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七)建立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等二级专业委员会(分会)。
(八)设立专家委员会;实行专家指导下的健康管理,使健康管理更权威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