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和个人:
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拟定于2023年5月开展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请留意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zjkgl.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服务号”获取最新考试信息。
具体考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考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院校学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0号)精神,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技工院校健康管理师专业的学生或经评估论证的职业院校健康管理师专业的学生,可在其毕业学年按培养层次申报参加健康管理师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注】(1)以上所称“医药卫生专业”和“相关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卫生管理类等;
(2)以上所称“本职业”和“相关职业”指:在健康体检、医疗服务、健康保险、中医保健、健康养老以及体育健身、医疗旅游、美容养生、母婴服务、保健食品、营养等行业从事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及相关的职业。
二、考试、报名及资料审核等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
3.资料审核及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8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2日
三、考试方式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本月健康管理师(三级)认定考试方式如下:
(1)两科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双科成绩合格才算通过。
(2)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未合格科目须在1年内重新缴纳该科补考费用进行补考,超过期限则两科成绩同时无效。
四、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题库等规定的考试要求定价收费如下:
缴费成功后,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与考试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协会不作退费处理。
五、报考资料递交及上传
(一)纸质版资料
1.内容包含:
(1)2张一寸白底证件照(需在每张照片背面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原件(附件1)。
2.递交方式:
(1)个人报考:考生须在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原件及照片递交至协会。
(2)机构报考:考试结束后,由机构统一收齐合格考生的个人申请表原件及照片后递交至协会。
【机构须将各个考生资料以个人为单位,把考生照片对应夹在该考生申请表上】
3.递交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请提前沟通好时间后再前往协会递交)
(二)电子版资料
1. 内容包含: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一寸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6*378,小于200K);
(3)毕业证扫描件;
(4)《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
(5)学籍/学历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上传;2000年以前大专或本科毕业的、技工院校、中职、中专学历等无法核实者,须提供《学历承诺书》(附件2);
(6)机构须为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的考生提供由本机构盖章认定的《学历担保书》(附件3);
(7)《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4);
(8)《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9)补考的考生需提交协会开具的《补考证明》。
2.上传方式:
(1)个人报考:考生进入我协会官网(http://www.szjkgl.net/)或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服务号)自行报考。
(2)机构报考:由机构统一收齐相关资料后,按要求将资料上传至报名端口。
(三)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录入报考信息时,请确认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录入准确,以免影响后续国网认证及结果公布。
(二)考生报考时应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自愿接受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的监督及相关条件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考生和机构自行承担。
(三)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验证入场。
(四)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五)考生进入教室后,须将本人身份证放置于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六)考试结果公布后10天内,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我协会考务部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复查。
(七)关于本通知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我协会所有。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
詹老师:13380385326
游老师:13322923526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2栋307
电子邮箱:szsjkglxh2014@163.com
附件:
【深健管协考字〔2023〕003号】关于2023年5月开展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盖章版】.pdf
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
2023年4月13日